(做不成蔣薇或者「治癒系男孩」)
【盧斯達:留在有光明的地方】
以前有個女子告訴我,你有時看我的眼神很不屑。
那時我臨要離開她,也沒再深究。我對人沒有哪一刻是不屑的,尤其是對她。她不是在說眼睛的問題,她是說,在我心裡,她彷彿是可有可無的。我不抗辯,那時我臨要離開她,也沒再深究。
誰闖入國王的禁地,就要驅逐;碰到我的底線,試圖需索更多一些,我不會妥協,我寧願搗毀那些須索我的關係。突然我也想到,迷戀過另一個女子,我越走近,她就越退縮。她就像我,涉涉經營自己的彊界,不讓任何人越雷池一步。或者更現實的說,她根本不曾喜歡我。但這是多平常的事。
我不恨她,因為我也播遷恨,在這世界,在其他人的心中。像那個說我眼神不屑、不重視她的女子,她有多恨我,都是正當的。人和獸都是呼那一口氣,都要生都要死,最終人和獸不可分別。我有時欲求這個世界,征服它,吃掉它,尤如吃掉一個女子。
但是我心裡有一些溫柔的時刻。有時我想到,如果我的個性能更快樂光明一點、能不那麼自毀和病態,如果我可以及早發覺這些,也許我仍能補救一些甚麼,傷害她少一點,雖然我不再喜歡她——是有這樣的事。正如那個女子,她不忍見我苦、見我痛,想我好,但是她並不喜歡我。
愛,是個多重的字。愛是闖入野地的野馬,會踩傷人;充滿需索、而非體諒;飽含侵略、而非禮讓;愛是啃食、撕裂、一條吃掉尾巴的蛇。每個人都有深淺,交往也有深淺。我們永遠在找一個同伴,一同撫養深沉黑暗裡的自己。在淺的那一層,我們都是謙謙君子,我們都是堅貞的好人,但是在底層,在黑暗,我們是誰,是甚麼,不要著燈。法則適用於所有人:不用走得太靠,留在有光明的地方。
【Paypal贊助:http://www.passiontimes.hk/?view=raise2&author=盧斯達】